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> 高校招聘 > 招聘信息列表

青田县关于在2025届普通高校本科优秀毕业生中开展“硕师计划”招聘新教师的公告

来源:公务员考试网 | 发布时间:2024-09-12 22:18:29 |  访问:180

  $(function(){ $('*',$('form.comment')).attr('disabled', 'disabled');});

  为做好省教育厅“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”实施工作(以下简称“硕师计划”)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在2025届普通高校本科优秀毕业生中开展“硕师计划”招聘新教师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招聘条件及计划

  具体招聘的岗位、计划及招聘条件等,详见下表

序号 县(市、区) 招聘岗位 服务学段 人数需求 专业 意向高校 备注
1 青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 高中物理 普高 1 物理学(师范) 浙江师范大学、 杭州师范大学 面向浙江省户籍或浙江省生源;非定向生。
2 中学语文 普高或初中 2 汉语言文学(师范) 汉语国际教育(师范)
3 中学数学 普高或初中 2 数学与应用数学(师范) 信息与计算科学(师范)
4 高中英语 普高 2 英语(师范)
5 高中地理 普高 2 地理科学(师范)

  注:浙江省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;浙江省生源是指经高考,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。

  二、招聘程序和办法

  1.报名

  (1)报名时间: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7时止,逾期不再接受报名。

  (2)报名方式: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,报名方式如下:

  ①点击网址进行报名:报名链接https://s9cisrdu74.jiandaoyun.com/f/66e038098a13b293a6a0b47d

  ②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

  

 

  (3)报名信息及初审状态查询:

  报名成功后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信息查询。查询链接:

  https://s9cisrdu74.jiandaoyun.com/q/66e038098a13b293a6a0b47d

  

 

  查询二维码

  (4)经资格初审,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,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。

  2.考试

 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低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,相应减少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。

  (1)考试时间与地点:应聘人员于2024年9月22日9时前到青田县教师进修学校(江南实验学校综合楼四楼)参加资格复审。

  (2)资格复审: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,携《青田县“硕师计划”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》、学校出具的大学三年学分绩点成绩及排位和有无违规违纪证明,到考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。

  (3)考试:考生经资格复审后参加专业测试。根据测试结果,择优现场签订《教师聘用合同》,后期无需再参加青田县教师公开招聘考试。

  签订《教师聘用合同》的拟聘用对象在入编前须进行体检与考察。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,不合格者淘汰。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,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,其空缺名额不再替补。

  咨询电话:

  青田县教育局0578—68225830578—6824892 0578—6835193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—6822270

  附件:青田县“硕师计划”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

 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

  2024年9月11日

  青田县“硕师计划”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

  报考岗位:№:

姓名   性别   籍贯   出生年月  
毕业时间   毕业院校及专业   学历  
身份证号码  
是否浙江省户籍 □是 □否 是否浙江省生源 □是 □否 是 否 师范类 □是 □否 是 否 受过处分 □是 □否
是 否 定向生 □是 □否 联系 电话 住宅电话:
手机:
家庭住址  
本人承诺   如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,一切后果自负。   承诺人(签名):   20 年 月 日
审核意见及签名 符合条件,同意该考生参加考试。   审核人:
温馨提醒 应聘对象凭此表参加考试,请注意保存。

推荐:更多青田县关于在2025届普通高校本科优秀毕业生中开展“硕师计划”招聘新教师的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

注: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,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。

【 责任编辑:今日招聘 】

版权与免责声明

【1】凡本网注明"来源:今日招聘"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,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,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【2】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,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
【3】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。

未经招聘网同意,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|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-2018 |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

网站经营许可证:浙B2-20080178-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,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:浙B2-20080178-14